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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送達本府112年3月30日府地權字第1120082164號函,苗栗縣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111年保管字第45號,祭祀公業魏國俊補償費發放通知函予魏熙東等人(如後附清冊)。

刊登日期:2023/8/31
發文日期:2023/8/24
發文文號:府地權字第1120193016號
主旨:公示送達本府112年3月30日府地權字第1120082164號函,苗栗縣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111年保管字第45號,祭祀公業魏國俊補償費發放通知函予魏熙東等人(如後附清冊)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5條及行政程序法第78、第80條、第81條及本府112年3月30日府地權字第1120082164號函。
公告事項:一、本府為發放「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案111年度保管字第45號祭祀公業魏國俊補償費」,前經本府112年3月30日府地權字第1120082164號函通知各派下員(繼承人)領取,惟因派下員(繼承人)住所不明,致上開通知函無法送達,爰依上開規定辦理公示送達。
二、本公告張貼於本府地政處區段徵收區公告區網站(網址:https://www.miaoli.gov.tw/land/News.aspx?n=801&sms=9669)及本府地政處地權科公告欄,應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前往本府地政處地權科(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1號,電話:037-559133)領取上開通知函,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未領取者,以送達論。
附件:
  • 公示送達清冊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