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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苗栗縣政府辦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基準」,自即日生效。附「苗栗縣政府辦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基準」1份。

刊登日期:2020/5/29
發文日期:2020/5/18
發文文號:府民生字第1090093693A號
訂定「苗栗縣政府辦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基準」,自即日生效。附「苗栗縣政府辦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基準」1份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附件:
  • 苗栗縣政府辦理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裁罰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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