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登日期: | 2020/2/27 |
發文日期: | 2020/2/12 |
發文文號: | 府教家字第1090000191A號 |
主旨: | 預告「苗栗縣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獎助辦法(草案)」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訂定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 二、訂定依據:家庭教育法第19條。 三、「苗栗縣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獎助辦法(草案)」如附件。 四、對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 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家庭教育中心。 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。 (三)電話:037-350746。 (四)傳真:037-377350。 (五)電子郵件:jw1506@ems.miaoli.gov.tw。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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